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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聚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领域

关于组织开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聚焦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领域

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提升我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及相关管理办法,现正式启动新一批“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本次申报工作,特别鼓励从事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优秀企业积极参与。

一、申报背景与意义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是国家为鼓励和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设立的一项重要资质。被认定的企业不仅能够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还能在品牌形象、市场竞争力、融资便利等方面获得显著优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数字化转型、赋能实体经济的关键力量。通过此项认定,将有效引导和激励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服务技术含量与创新能力。

二、申报领域与条件(重点: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本次申报面向《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内企业,其中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是重点支持方向之一,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化规划服务:为客户提供IT战略规划、信息系统架构设计、信息资源规划等咨询服务。
  2. 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涵盖IT治理、业务流程优化、信息系统风险管理、IT服务管理(如ITIL)等咨询服务。
  3.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对信息系统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或阶段性的监督与管理咨询服务。
  4.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提供软件、硬件、网络及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测试、评估与认证咨询服务。
  5. 信息技术培训:依托自有技术或成果,提供高端、专业的信息技术培训服务。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
  2. 从事上述领域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3. 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 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发生的相关技术性知识密集服务业务收入,需达到规定比例。
  5. 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创新能力,拥有相应的技术实力和服务能力。具体标准详见各地认定管理机构发布的申报指南。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安排

  1. 企业自评:企业对照认定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准备申报材料。
  2. 材料准备: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的科技主管部门(或由科技、商务、财政、税务、发改等部门组成的认定管理机构)提交书面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材料通常包括认定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知识产权证书、技术服务合同及收入明细、企业职工情况说明、研发活动证明材料等。
  3. 提交申报:关注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发布的官方通知,在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材料提交。各地申报截止时间可能有所不同,请务必以当地通知为准。
  4. 评审认定:地方认定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并将评审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国家相关部门备案,由地方管理机构颁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

四、重要提示与建议

  1. 高度重视:认定成功带来的税收优惠和品牌效应显著,是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
  2. 精准对标: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应仔细研读业务领域范围,确保主营业务与申报要求高度契合,准确归集和核算相关收入。
  3. 规范材料: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完整、规范,突出企业的技术先进性、服务创新性和成长性。财务数据需清晰可查。
  4. 关注动态:密切关注所在地科技、税务等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的申报指南、政策解读和培训信息。
  5. 提前筹备:认定工作涉及多部门协同,建议企业提前组建专项工作小组,系统梳理自身条件,查漏补缺,尤其注重知识产权布局与研发活动的规范性管理。

请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把握机遇,积极申报,通过国家认定进一步提升自身发展能级,为我国服务贸易和技术创新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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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08 07: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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